由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成功启动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并完成首次登入,即可获取HK$50电子礼券*!
*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只适用于推广期前从未登入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之个人客户 (单式权限)。
下页
1. |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推出之「『赏』您登入数码银行」推广(「推广」)受以下所有条款及细则约束。「数码银行」为本行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 |
2. | 推广期由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3. | 参加资格: 3.1 本推广只适用于2024年7月1日前从未登入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之个人客户 (单式权限)(“合资格客户”)。 3.2 客户于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完成首次登入本行数码银行,可实时于创兴流动理财领取HK$50电子礼券(“奖赏”)。奖券领取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未领取之电子礼券将视为自动放弃。 |
4. | 本行保留以其他相同等值或不少于等值的礼品取代奖赏的权利,而无须另行通知。 |
5. | 每位合资格客户在任何情况下只可获得奖赏一次。 |
6. | 所有奖赏资格将会以本行系统之纪录为准。 |
7. | 如合资格客户的账户为联名账户,所有联名账户持有人须于推广期前从未登入本行数码银行方可获取奖赏。每个联名账户只可获享奖赏一 次。 |
8. | 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仍须持有有效的往来户口或储蓄户口。 |
9. | 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仍然为本行数码银行之客户。 |
10. | 本行并非奖赏之供货商,客户如对该奖赏之状况、质素、条件或其有关服务有任何查询或投诉,须直接与有关供货商联络,本行恕不负任何责任或有任何承担。本行对奬赏(及其相关服务)没有并将不会作任何陈述及保证。 |
11. | 奖赏不能转让、退回、更换为其他礼劵或折换现金,并须受有关供货商指定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 |
12. |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不适用于本条款及细则。 |
13. | 本行保留随时修改、变更、补充、终止或暂停所有条款及细则之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对本条款及细则之诠释及决定将为最终及具约束性。 |
14. | 本条款及细则只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受其法律管辖。 |
15. |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
有关以上推广之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以下连结。请注意,此等资料只可在推广期内透过以下渠道供查阅及下载,恕本行未能以纸张形式提供。如有需要,请储存有关资料的副本,以备日后参考。否则在推广期后,阁下或未能再次查阅或下载有关资料。
「赏」您登入数码银行 条款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