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推广优惠
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推广期」),创兴银行客户可享以下保管箱优惠(「优惠」)︰
I. | 保管箱推广优惠一般条款及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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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广期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2. | 以上优惠不可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其他推广或优惠同时使用。 | 3. | 优惠1可以与优惠2同时使用。 |
4. | 优惠不能转让或兑换现金。 |
5. | 以上优惠不适用于推广期内曾终止保管箱服务并再开立新保管箱之客户。 |
6. | 客户年满18岁方可在本行开立保管箱。 |
7. | 开立保管箱时,客户须持有本行有效之港币储蓄账户或往来账户。 |
8. | 保管箱服务受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浏览本行网站www.chbank.com或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3768 6888。 |
9. | 本行有权随时更改、暂停或撤回于此提及的相关奖赏及更改本条款及细则而无须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
10. | 如本推广之保管箱全部租出,优惠将会暂停。保管箱的供应情况取决于个别分行于特定时间的供应及轮候情况。有关保管箱供应情况的详情,请浏览本行网站www.chbank.com或向本行任何香港分行的职员查询。 |
11. | 如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槪以中文版本为准。 |
II. | 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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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1 | |
1. | 全新客户于推广期内经创兴流动理财「遥距开户」成功开立储蓄账户并在本行任何保管箱分行开立任何尺寸的保管箱,可享保管箱首年租金5折优惠。其他客户于推广期内在本行任何保管箱分行开立任何尺寸的保管箱,可享保管箱首年租金7折优惠。 |
2. | 「全新客户」须(a)于本行没有任何纪录;或(b)于7年前已注销本行账户;或(c)未曾持有本行账户(包括本行信用卡账户)。 |
优惠2 | |
1. | 现有客户(「推荐人」)于推广期内成功转介全新或现有客户(「受荐人」)在本行任何保管箱分行开立任何尺寸的保管箱,推荐人可获港币200元现金奖赏。推荐人及受荐人于推广期内于任何创兴银行香港分行叙做3个月港币定期存款,可享特优港币定期存款年利率优惠乙次,起存金额为港币20万元(不设上限)。有关最新特优港币3个月定期存款年利率,客户可向本行职员查询。 |
2. | 「现有客户」指持有本行有效之港币储蓄账户或往来账户之客户。 |
3. | 现金奖赏以推荐表格上登记之推荐人以个人名义获得,不论推荐人持有的账户为单名账户或联名账户。 |
4. | 推荐人推荐的次数不限,惟推荐人不能推荐自己开设同名的保管箱。 |
5. | 奖赏将于推广期完结后一个月内(即2025年4月30日或之前)以现金方式直接存入推荐人之港币往来账户或储蓄账户。于存入奖赏时,推荐人须仍在本行持有港币往来账户或储蓄账户,并且状况为正常和有效,否则所得的奖赏将被没收或立即自动取消,而本行无须事先作出任何通知。 |
6. | 受荐人必须填妥推荐表格,并于开立保管箱时亲身把表格提交予分行职员。推荐表格可于提供保管箱分行获取。 |
有关推广条款及细则,请见相关连结。请注意,此等资料只在本行网页及于推广期内可供查阅或下载。阁下如有需要,请储存有关数据以供日后参考,否则推广期过后或未能够再次查阅或下载。
保管箱推广优惠一般条款及细则
如有任何查询,请亲临本行任何分行或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 3768 6888。
网站: www.ch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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