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保安提示

 

信用卡保安提示

  • 信用卡之使用及保护
    • 请 阁下仔细核对手机短讯通知中有关信用卡的交易詳情,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或异常的交易,请立即与本行职员联络。
    • 请勿在没有金额的签账存根上签名。
    • 在安全的地方妥善保存所有签账存根/月结单,或予以销毁。
    • 切勿透过电话/公共电脑/街头推销披露信用卡资料。
    • 切勿於不安全的网站丶电邮或超连结披露信用卡资料。
    • 当收到信用卡时,请立即於签名栏上签署。
    • 於安全地方小心及妥善存放信用卡。
    • 切勿让他人使用阁下之信用卡。
    • 切勿随便提供信用卡一次性验证码予任何人,以免账户被盗用。
    • 如 阁下收到本行发送的「一次性验证码」,必须小心核对短讯内容包括收款人数据、商户名称、交易金额或交易性质,并避免使用流动装置或计算机的自动填入功能,因有机会导致验证码直接发送到欺诈网站作不法交易。
    • 如发现或怀疑信用卡或私人密码被窃、遗失、遭未经授权使用或有资料外泄,请尽快致电本行24小时热线 (852) 3768 8811通知本行,以减少损失或此卡被盗用之可能性。
    • 当收到续期卡时,请把旧有信用卡剪成两半及销毁。
  • 私人密码之保护
    • 请紧记私人密码後将印有私人密码之函件销毁。
    • 切勿将私人密码交予任何人使用或向任何人披露。
    • 切勿将私人密码连同信用卡一并存放。
    • 切勿将私人密码写在阁下之信用卡上。
    • 切勿写下或记录私人密码而不加掩藏。
    • 切勿以身份证号码丶电话号码丶出生日期丶驾驶执照号码或任何常用之数字组合 (如:123456) 作为阁下之密码。
    • 切勿将私人密码用作接驳其他服务 (如:连接至互联网丶其他网址或电邮等) 。
    • 切勿随意放置 阁下的「保安编码器」(包括已安装软件动态密码或用于接收一次性验证码的手机)。请确定「保安编码器」已启用生物识别身份验证(如指纹或面部识别)或密码锁定,並已设置自动锁定。
  • 保护敏感个人资料或财务资料
    • 请小心保护敏感个人资料或财务资料。慎防欺诈网站要求 阁下提供个人或财务资料,例如在网上进行信用卡交易签账时。
    • 请主动透过其他渠道例如电话验证信息请求方的身份,避免阁下的个人或财务资料被窃取。
    • 在向第三方提供 阁下的个人或財務资料之前,请确保已连接到受信任的网站。
    • 如发现任何可疑情况,请立即与本行职员联络。
  • 包使用创兴银行信用卡

「电子钱包」指安装了客户电子版创兴银行信用卡(「流动信用卡」)的任何电子装置,使客户无须出示塑料卡形式的创兴银行信用卡即可使用其信用卡。

「合资格创兴银行信用卡」可指由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发给持卡人的任何不时指定信用卡或联营卡,并符合流动信用卡服务的资格,其中包括主卡及任何附属卡、补发卡以及期满续发卡。本行有权指定及更改合适资格流动信用卡服务的任何信用卡类型。

「流动非接触式交易」是指将创兴银行信用卡注册为电子钱包中的流动信用卡并进行身份验证,(i) 在商户的非接触式销售点终端机或读卡器(「非接触式付款读卡器」)轻拍或扫一扫流动信用卡的创兴银行信用卡交易。或 (ii) 使用此流动信用卡进行应用程式内购买和/或数码商务支付,即表示你授权在该流动信用卡上支付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本行」及「本行的」均指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也就是你的创兴银行信用卡的发卡机构。

「保安详情」指由持卡人指定,用以连接有关电子装置的应用程序及付款的保安数据,包括所有个人识别号码、密码、指纹或其他生物辨识或识别档案。

「本行」及「本行的」均指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也就是你的创兴银行信用卡的发卡机构。

你须负责采取合理步骤保管每个电子钱包装置安全及所有储存于电子钱包装置内的流动信用卡详情及所有保安详情机密以防止欺诈。在不影响及在增补持卡人合约就任何流动信用卡或密码的「保安详情」的前提下,你亦须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否则你须接受因电子钱包装置被未经授权人士使用或被用作未经授权用途的风险及后果:

    • 依照有关电子钱包服务供应商的指示及指定方式,就任何流动非接触式交易服务登记、启动或使用流动信用卡。
    • 不应选择容易让人取得的个人资料或容易被任何其他人士猜测的数据作为个人识别号码、密码或代码。
    • 不应向任何其他人士(包括银行职员)披露任何保安详情或准许任何其他人士(包括银行职员)使用任何保安详情。
    • 不应允许任何其他人士就电子钱包装置指定其保安数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电子钱包装置进行流动非接触式交易。
    • 提防意外或未经授权披露任何保安详情,并定期或在有需要时更改保安详情。
    • 把流动信用卡及电子钱包装置保管及确保在个人控制范围内;及如流动信用卡或电子钱包装置遗失或被窃,或有任何怀疑未经授权交易或怀疑流动信用卡被用作任何未经授权用途或怀疑私人密码被泄露予未经授权的人士,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作出书面通知或致电本行24小时报失卡热线(852) 3768 8811通知本行。
    • 不应点击可疑网站连结或浏览可疑网站。
    • 在持卡人留意到任何怀疑未经授权交易或未有根据通常结单邮寄周期收到信用卡结单时通知银行。
    • 在弃置、维修或不再使用电子钱包装置之前,依照有关流电子钱包服务供应商发出的指示及指引移除储存于电子钱包装置内的流动信用卡及所有流动信用卡详情。
    • 参阅银行及/或电子钱包服务供应商不时提供的保安措施,并在使用流动信用卡进行流动非接触式交易时适时遵守由银行不时透过网上或其他方式指定有关的保安步骤。
    • 如你(等)之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电邮地址及电话号码有任何更改,你(等)同意立即通知本行。
    • 你在电子装置上仅可下载并储存你的生物识别凭据。若你采用任何其他人士的指纹、面部特征或任何其他生物识别凭据启动使用电子钱包的生物识别认证,则透过该等生物识别凭据作出的使用、转账或交易应当作并被视为由你作出及/或获你授权。
    • 不应在电子装置上储存任何其他人士的生物识别凭据,并应只采用你的生物识别凭据使用电子钱包,否则,未经你授权的人士可能得以在电子装置上使用电子钱包进行交易。
    • 不应允许任何其他人士在并非属于你的电子装置上加入任何信用卡或以其他方式储存任何手机信用卡。
    • 你须自行负责确保电子钱包装置及其他设备能兼容并支持启动及使用储存于电子钱包装置内的流动信用卡及流动非接触式交易服务的要求。
  • 其他保安要点
    • 於收到银行月结单後应核对交易纪录,倘发现有任何不正常之交易,须立即通知本行。
    • 如使用自动柜员机时,发现机上装置非法测读器丶摄录机或不寻常组件,请立即通知本行。
    • 如发现信件 (包括银行月结单) 有被损毁或被拆封之痕迹,请立即通知本行。
    • 为确保本行能及时向 阁下发布有关信用卡的重要通知,请紧记向本行提供 阁下最新的联络信息。
    • 请妥善保管 阁下的信用卡、信用卡数据、敏感个人资料及私人密码 (包括自动柜员机密码及一次性验证码),并留意本行不时建议的防范措施。如 阁下未有采取本行不时建议的防范措施,例如疏忽未有妥善保管信用卡、信用卡资料、敏感个人资料及私人密码,或忽略本行发出的交易通知而导致未授权交易, 阁下均须承担责任。
    • 如欲了解更多最新的骗案警示信息,请浏览反诈骗协调中心网站︰www.adcc.gov.hk/zh-hk/alerts.html
    • 阁下可于上列网站搜寻“信用卡警示”,以检视最新及/或流行的信用卡诈骗警示。
    • 阁下亦可参阅香港金融管理局YouTube 频道发布的教育短片: www.youtube.com/watch?si=f62zySWJTDYochaK&v=9xfW4kXYI5U&featur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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