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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账户章则」的修订通

兹通知  阁下,由2024年9月23日起(「生效日」),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的「账户章则」1将作出修订,相关修订概述如下。为方便  阁下参考,新修订条款内之底线字为新增之内容。请细阅及理解新修订之款及细则。

账户章则1

 

修订条款

第一部分

1.3

尽管本账户章则的其他条款另有相反规定(包括本第一部分的第 1.2 条),纯粹就提供以下本行服务之目的而言:

  1. 支票结算
  2. 自动转账存入
  3. 托管服务
  4. 以电子方式提供的辅助服务,以支持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交易及结算活动; 及/或
  5. 为符合及遵守恶劣天气交易安排(见以下定义),本行不时提供的其他服务(统称「恶劣天气交易服务」),本账户章则受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不时实施的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的约束,并被视为被该安排推翻或修改,包括港交所的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维持恶劣天气下交易咨询总结附录二所刊发者(统称「恶劣天气交易安排」)。在该恶劣天气交易安排下,尽管(i)香港天文台发出八号/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或(ii)香港政府公布极端情况(统称「恶劣天气情况」),本账户章则所述相关恶劣天气交易服务于香港的证券市场及衍生产品市场维持交易的运作安排(例如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将不因而延迟。有关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的详情,请参阅港交所网站。


相关本账户章则的条款与恶劣天气交易安排有冲突或不一致者之程度而言,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本账户章则就恶劣天气交易服务相关本行的业务、营运、服务和事务将受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约束,并被视为受其变更,旨在符合及遵守恶劣天气交易安排。

第二部分

第VI节 -有期存款

3.4

假如港元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并非营业日,则将在下一营业日到期。假如外币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并非有关外币所属国家的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 则将在该等银行的下一个开门营业的日子到期,除非本行认为存款宜于原先到期日的前一个该等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到期。

纯粹为计算定期存款到期日之目的而言,营业日将不因恶劣天气情况的发出或公布受影响。

 [1]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之「账户章则(商业账户)」及「账户章则(个人联名账户)」。

如 阁下于生效日或之后保持或继续与本行的银行业务关系,则上述变更将对 阁下具有约束力。如 阁下不愿接受上述修订,请参阅适用条款及细则并告知本行,而本行亦因此可能无法继续为 阁下提供服务。

阁下如有任何查询,请与本行任何香港分行联络或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852) 3768 6888。 如须获取修订版之「章则及条款」副本, 阁下可于生效日或之后参阅本行网站www.chbank.com

如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谨启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