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讯

 

关于「私人银行账户条款及条件」的修订通知

兹通知 阁下,由2024年9月23日起(「生效日」),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的「私人银行账户条款及条件」将作出修订,相关修订概述如下。

私人银行账户条款及条件

修订条款及条件

第1部份

以下条款将新增在第5段之后:

尽管确认书、及/或本条款及条件的其他条款另有相反规定(包括以上第(a)至(e)分段),纯粹就本行所提供以下服务及有关交易之目的而言:

  1. 支票结算;
  2. 自动转账存入;
  3. 托管服务;
  4. 证券及投资服务;
  5. 以电子方式提供的辅助服务,以支持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及结算活动;及/或
  6. 为符合及遵守恶劣天气交易安排(见以下定义),本行不时提供的其他服务


(统称「恶劣天气交易服务」),确认书和本条款及条件受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不时实施的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的约束,并被视为被该安排推翻或修改,包括港交所的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维持恶劣天气下交易咨询总结附录二所刊发者(统称「恶劣天气交易安排」),在该恶劣天气交易安排下,尽管(i)香港天文台发出八号/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或(ii)香港政府公布极端情况(统称「恶劣天气情况」),确认书、及/或本条款及条件所述相关恶劣天气交易服务于香港的证券市场及衍生产品市场维持交易的运作安排(例如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将不因而延迟。有关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的详情,请参阅港交所网站。

相关(a)确认书、及/或本条款及条件的条款与(b)恶劣天气交易安排有冲突或不一致者之程度而言,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确认书和本条款及条件就恶劣天气交易服务相关本行的交易、业务、营运、服务和事务将受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约束,并被视为受其变更,旨在符合及遵守恶劣天气交易安排。

如 阁下于生效日或之后保持或继续与本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关系,则上述变更将对 阁下具有约束力。如 阁下不愿接受上述修订,请参阅适用条款及细则并告知本行,而本行亦因此可能无法继续为 阁下提供私人银行服务。

阁下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 阁下的客户经理。如需获取修订版之「私人银行账户条款及条件」副本, 阁下可参阅本行网站 www.chbank.com > 个人银行 > 实用资讯 > 表格下载。

如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谨启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