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之責任及創興銀行抵銷欠款之權利



信用卡持卡人之責任及創興銀行抵銷欠款之權利


1.   持卡人之信用卡一旦遺失或被竊,持卡人對在知會本行前之未獲授權交易需負之最大責任為港幣500元。但是,倘若持卡人因欺詐或嚴重疏忽,或持卡人在發現其信用卡/私人密碼遺失或被竊或其他人知道其之私人密碼後並未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本行報告,持卡人仍須全數補償本行所出現或蒙受之所有損失及/或其他負債或損害。

2.   本行可於毋須預先通知之情況下,隨時將持卡人於本行賬户的任何結存(不論是單獨持有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持有)予以抵銷或轉賬,以清還或支付與信用卡有關尚欠本行之所有款額。

3.   主卡持卡人須就信用卡之所有交易及義務承擔責任,包括附屬卡持卡人進行或產生之交易及義務;而每名附屬卡持卡人須就其進行或產生之交易及義務承擔責任。持卡人須應本行之要求,即時全數清還其信用卡有關尚欠本行之所有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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