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訊

 

惡劣天氣交易的安排通知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香港交易所將於2024年9月23日(「生效日期」)起在香港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實施惡劣天氣交易[1] 安排。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將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竭力在惡劣天氣情況[2]. 下維持相關服務以支援交易活動。

本行現通知 閣下應預留足夠時間檢視各類銀行交易模式,並在需要時作出調整和安排。為方便 閣下理解本行最新安排,以下總結本行相關產品及服務在惡劣天氣交易安排實施後的主要變更:

惡劣天氣交易日的安排[3]:

銀行產品或服務

於2024年9月23日前

於2024年9月23日及之後

證券及衍生產品交易及結算服務 [4]

不提供

提供香港交易所上市證券及衍生產品買賣服務

提供股票掛鈎票據及股票掛鈎投資的結算服務

紙張支票結算

不提供

結算在惡劣天氣交易日之前一個結算日存入本行的紙張支票

電子支票結算

不提供

結算在惡劣天氣交易日存入本行的電子支票[5]

自動轉賬

不提供或依照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的特殊安排

處理預設於惡劣天氣交易日為付款日之發薪及常行指示

客戶服務熱線(惡劣天氣交易日)

不提供

請於惡劣天氣交易日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3768 6800

私人銀行及企業銀行之客戶服務

不提供

請聯絡 閣下的客戶經理

 

此外,本行大部分服務在惡劣天氣交易日期間會維持暫停,包括但不限於:

  • 分行服務
  • 透過網上銀行/流動理財或電話銀行操作一般賬戶服務(如定期存款、外匯、重新啟動賬戶及匯款服務[6]
  • 貸款提款/提前還款
  • 投資服務[7]

 

本行明白實施惡劣天氣交易安排初期可能會導致 閣下在使用銀行服務的方式出現一些變化,本行建議 閣下透過電子渠道存入足夠資金以避免任何無法預期的透支,並鼓勵 閣下利用本行的網上銀行/流動理財[8],隨時隨地查詢賬戶活動。

本行已更新「賬戶章則」(商業賬戶及個人/聯名賬戶)之第一部分:所有賬戶及服務的一般規則,以及第二部分:賬戶及銀行服務條款及條件之第VI節 - 有期存款。 閣下可瀏覽本行網站www.chbank.com(主頁→個人銀行→實用資訊→表格下載)參閱修訂後的條款及細則。如 閣下於生效日期或之後保持或繼續與本行的銀行業務關係,則上述「賬戶章則」之修訂將對 閣下具有約束力。如 閣下不願接受上述修訂,請參閱適用條款及細則並告知本行,而本行亦可能因此無法繼續為 閣下提供服務。

感謝 閣下的理解與合作。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本行客戶服務熱線(852) 3768 6888或聯絡 閣下的客戶經理。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謹啓
2024年8月21日

 

如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 惡劣天氣交易指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或透過香港交易所進行的證券交易及交收運作,將在惡劣天氣情況下維持。

[2] 惡劣天氣情況指當香港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或香港特區政府宣布「極端情況」。

[3] 除香港公眾假期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任何一天出現惡劣天氣情況,均被視為惡劣天氣交易日。

[4] 如客戶持有創興證券有限公司賬戶,請參閱創興證券有限公司另行發出有關惡劣天氣交易的安排通知。

[5] 電子支票存入截止時間為香港時間下午5時40分,而截止時間後存入的電子支票將於下一個工作日結算。

[6] 股票經紀客戶如需匯款﹝匯入/匯出﹞作交收用途,請與 閣下的客戶經理作特別安排。

[7] 包括但不限於股票掛鈎票據、股票掛鈎投資、貨幣掛鈎存款、貨幣掛鈎投資、存款證及單位信託/基金的交易等。

[8] 於惡劣天氣交易日,本行網上銀行/流動理財可提供服務包括轉數快、資金轉賬限額調整及第三方收款人登記。